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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國八條”的4個聚焦點分析
2015/5/9 8:35:1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阿里巴巴、京東2014年上市的光環效應,以及國內電商行業給經濟帶來的提振和稅收貢獻,讓電商成為最高監管層關注的一個焦點。5月7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大力發展電阿里巴巴、京東2014年上市的光環效應,以及國內電商行業給經濟帶來的提振和稅收貢獻,讓電商成為最高監管層關注的一個焦點。
5月7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核心思路是為鼓勵電子商務創新發展部署 綱領,解決這種新興業態在發展中的障礙。其中既涉及近期被熱炒的電商征稅問題,也瞄準了農村電商、跨境電商、智慧物流、信用體系、等2015年行業熱點的 脈搏。
《意見》稱,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大市場。電子商務與其他產業深度融合,成為促進創業、穩定就業、改善民生服務的重要平臺,對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
《意見》分八大條共29項,《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結合近期電商行業的一系列熱點,梳理出“電商國八條”的幾個聚焦點。
“電商國八條”焦點一:降稅減負
《意見》表示,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小微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加快推進“營改增”,逐步將旅游電商、生活服務類電商等相關行業納入“營改增”范圍。
5月6日下午,稅務總局下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堅持依法治稅更好服務經濟發展的意見》,其中一條為“各級稅務部門2015年內不得專門統一組織針對某一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的全面納稅評估和稅務檢查”。
這被業內解讀為電商利好,即杜絕地方稅務部門選擇性執法,凡是按照國家規定應該征稅的企業和個人,都應納稅,不應該單獨針對某一類企業。2015年4月份起,北京、上海、江蘇、深圳等地稅務部門相繼約談轄區內的電商企業,以尋找新稅源。
按照國家現行征稅法規,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月銷售額在2萬元以下的免增值稅。且自2014年10月起,月營業額低于3萬元的納稅人免征營業稅。國八條相當于針對電商征稅給出了總體方向,即降稅減負。
“電商國八條”焦點二:跨境電商
從2014年2月份天貓國際跨境B2C平臺上線后,跨境電商的勢頭迅速升溫,2014年“雙十一”當天,阿里巴巴首次將跨境貿易納入“雙十一”購物節范疇,當天交易覆蓋了全球217個國家和地區。2015年清明小長假期間,中國人在日本消費超過60億元。
針對跨境電商,《意見》聚焦在通關效率上,表示要積極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檢驗檢疫、結匯、繳進口稅等關鍵環節“單一窗口”綜合服務體系建 設,簡化與完善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返修與退運通關流程,這其中涉及的政府部門包括海關總署、財政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等。
相比于國內電商的次日達、甚至當日達配送體驗,進口是一個涉及眾多中間環節的長鏈路。據業內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介紹,目前跨境進口電商 主要有保稅和直郵兩種模式,像2014年雙十一,一些海外商家就利用大數據分析提前將“爆品”備貨至寧波等中國沿海的保稅倉庫,消費者下單后的配送體驗類 似于在本土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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