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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最新油價:93號汽油漲至7.16元/升 0號柴油6.45元/升
2015/4/26 8:32:5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24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發改委獲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提高國內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15〕184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西藏于4月2524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發改委獲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提高國內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15〕 184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西藏于4月25日零時與全國同步上調成品油銷售價格。其中,汽、柴油標準品每噸分別提高300元、285元,漲幅 分別為3.3%、3.7%。
據悉,提高后的成品油銷售價格拉薩價區93號汽油每噸由9314.32元上調為9637.36元,每公升由 6.92元上調為7.16元。0號柴油每噸由7389.90元上調為7675.50元,每公升由6.21元上調為6.45元。昌都價區93號汽油每噸由 10552.64元上調為10875.68元,每公升由7.84元上調為8.08元。0號柴油每噸由8615.60元上調為8901.20元,每公升由 7.24元上調為7.48元。阿里價區93號汽油每噸由11050.66元上調為11373.70元,每公升由8.21元上調為8.45元。0號柴油每噸 由9186.80元上調為9472.40元,每公升由7.72元上調為7.96元。
據介紹,此次提高后的價格為最高零售價格,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此價格之內,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此次提高后的柴油價格為國IV標準柴油價格。
汽、柴油最高批發價等額提高。享受批發業務的成品油零售企業,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價格倒扣300元結算;合同未約定配送的,在上述價格倒扣300元基礎上,再考慮運雜費因素確定。
自治區發改委特意要求中石油西藏銷售分公司等銷售企業要積極組織油源,保證市場供應。要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及時報告成品油市場供應情況和價格執行情況。各社會加油站要嚴格執行規定的零售價格,不得擅自突破規定水平。
按照要求,各地市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成品油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的穩定。同時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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