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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樁商業模式創新:設施運營“有利可圖”
2015/4/23 8:33:3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按照服務車輛類型和領域的不同,新能源充電設施一般包括公共專用、私人自用和社會公用三類;而從建設屬性來看,又可進一步劃分為公益性和和市場化兩種。在建設初期,公益按照服務車輛類型和領域的不同,新能源充電設施一般包括公共專用、私人自用和社會公用三類;而從建設屬性來看,又可進一步劃分為公益性和和市場化兩種。在建設初期,公益性充電設施對市場起到了積極的引導作用。而在地方政府的補貼下,當前的充電設施建設已經變得越來越有利可圖,民營資本進入動力不斷加強。
與此同時,記者注意到,充電樁作為智能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是能源變現的渠道,也是能源數據流量的導入端口。在數據為王的互聯網時代,率先對其進行布局,無疑具有極強的戰略意義。
政策扶持民營資本搶灘
在今年1月舉行的“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論壇”上,工信部部長苗圩指出,工信部將協調推進充電設施政策,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領域,加強對新型充電設施和裝備技術的研發支持。
據了解,各地方政府也在積極推出相關利好政策。例如,北京市今年將在京哈、京開等7條高速公路上建立公共充電樁。為快速推進公共充電樁建設,北京市發改委還將在建設費用上給予30%的補貼。此外,上海、深圳等地也已出臺相應的鼓勵措施,以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充電設施的建設運營。
地方政府的補貼降低了建設成本,而2014年發改委《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出臺,則明確了電動汽車用電的各類電價優惠措施。《通知》指出,對于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并且2020年前免收取基本電費。依此規定,預計將會減少用戶購電成本18%左右,充電站的盈利模式有望形成良性循環。而充電設施盈利模式的顯現,也調動了民營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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