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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改或近期對外公布:盈利模式將改變 增量率先放開
2015/3/25 8:32:5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3月23日,從多個交叉渠道獲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已正式下發至各部委和電力企業,預計近期將正式對外公布。而3月20日,國3月23日,從多個交叉渠道獲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已正式下發至各部委和電力企業,預計近期將正式對外公布。而3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也正式出臺了一份《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這被視為首份9號文的首份配套文件。
電改預熱多時,電力板塊也成為資本市場的投資熱點,3月23日,電力板塊整體指數上漲3.19%,自3月19日該板塊累計漲幅達到5.25%。
“與2002年的5號文相比,9號文超越的并不算多。”一電網行業人士坦言,與5號文的清晰分布指導相比,此番的9號文大都是框架性的政策指導,但對于具體如何執行和實施尚未明確,估計后期會出臺更加細化配套政策。
電改專家王冬容認為,新電改方案融合了各方的訴求,在體制上動作不大,側重于機制建設和行業管理,重在為分布式等新興生產力打開一扇門,希望能培育出新的能源服務形式和新的經濟業態,并將形成新的電力市場交易體系,逐步還原電能商品屬性。對改革方案的落地,他表示樂觀。
對比5號文,9號文對電網行業最大的沖擊將是其盈利模式的改變,即讓電網公司從以往的購售電差價轉變為成本和合理利潤相結合的模式,將壓縮電網的高額利潤,讓其回歸到合理利潤水平。但整體方案采用“存量不變,變增量”的思路減輕當下改革阻力,期望屆時有通過增量來倒逼存量改革的效果。
盈利模式改變
相比于5號文發出機構為國務院,9號文的發出機構中共中央,顯現新一輪電改受高層高度重視。
通過梳理從發電、輸電、售電、購電各環節的定位,9號文中明確了一些改革任務,包括放開新增配售電市場,放開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公益性調節性以外的發電,而對于市場交易機構則要求相對獨立,但政府監管仍將加強,繼續強化電力統籌規劃,強化和提升電力安全高效運行和可靠性供應水平。
也就是說,除了繼續對輸配電市場進行部分管控外,在上下游的發電和售電環節,則將盡量市場化。特別是在售電側,還計劃對社會資本放開,“引導市場主體開展多方直接交易。并建立長期穩定的交易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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