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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員詳解中國版金融科技“監管沙盒”
2019/12/27 13:14:06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針對日前啟動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工作,人民銀行科技司司長李偉在12月21日舉行的2019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暨中國金融論壇年會上表示,與國外的金融科技“監管沙針對日前啟動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工作,人民銀行科技司司長李偉在12月21日舉行的2019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暨中國金融論壇年會上表示,與國外的金融科技“監管沙盒”相比,中國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既與國際接軌,即都秉承柔性監管的理念,又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旨在引導金融機構利用現代技術賦能金融提質增效,營造安全、普惠的金融創新發展環境。這一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也被稱作是中國版的“監管沙盒”。
“監管沙盒”由英國率先提出,目的是為新興的金融科技創新提供空間。李偉表示,我國的新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與國際接軌,與其他國家、地區的“監管沙盒”相比,都秉承柔性監管理念,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通過提供一個風險可控的真實市場空間,支持金融機構對創新產品進行探索和實踐,及時發現和規避產品缺陷和風險隱患。
李偉同時表示,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有中國特色,在設計目標、參與者和監管模式方面,與英國的監管沙盒機制存在不同。英國為了鼓勵金融創新,沙盒機制主要面向一些金融科技公司,讓沒有牌照的機構進到沙盒,這些機構在順利出箱后可申請某方面業務的牌照;而中國的金融科技創新已經百花齊放,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因此,我國的創新監管工具設計初衷是規范引導金融科技創新,入箱的機構主體必須是持牌機構,這些機構的相關產品在出箱后,就不再作為金融科技創新產品來監管,而是納入正常的金融監管。
他還表示,在監管模式方面,中國在傳統“行業監管+機構自治”的模式基礎上引入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堅持守正創新、持牌經營原則,對金融科技創新應用實施全生命周期的監管。
前期,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在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等十省市開展了金融科技應用試點。李偉表示,這個試點在開展時就開始探索使用一些創新監管的理念和方法。(記者 張莫 汪子旭)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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