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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廳出臺《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分級監管辦法》
2019/6/28 10:36:0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根據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制定配套規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近日,省交通運輸廳出臺了《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分級監管辦法》,明確了省市縣三級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根據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制定<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配套規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近日,省交通運輸廳出臺了《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分級監管辦法》,明確了省市縣三級分工管理,實施后將推進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轉型發展,規范監督管理行為,提升監督管理的成效,適應現代交通建設發展的需要,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辦法》共10條,主要內容為制定目的、分級監管原則、省市縣三級分工、年度項目監管分工清單等。
《辦法》基于機構改革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定位和多年來省市縣三級分工情況,提出全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和造價管理遵循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按項目規模、技術難度等進行質量和安全生產分級監管。省廳主管監督工程規模、技術難度特別大的項目和跨設區的市的重大項目。一是工程規模特別大的項目。即100公里以上的國高網高速公路工程、沿海10萬噸級以上港口工程等2類項目;二是技術難度特別大的項目。即獨立特大型高速公路橋梁工程、獨立特長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等2類項目;三是跨設區市的重大項目。即跨設區市的國高網高速公路工程、跨設區市的三級及以上內河航道工程、跨設區市的地方鐵路工程等3類項目。
(二)按兩個階段進行造價管理分級管理。一是造價文件審查與備案階段省廳負責國家、省批復的高速公路(新建、改建、增設的高速公路互通除外)、水運工程項目;二是在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造價分級管理,按質量和安全生產分級監管規定執行。
(三)按機構改革的要求規定監督主體。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主體為省、市、縣(市、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屬于政府組成部門的舟山、臺州港航部門負責轄區內水運工程監督。
(四)按年度編制項目監管分工清單。一是每年年初由省、市兩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全省和各市年度項目質量安全監管分工清單;二是年度項目質量安全監管分工清單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執行分級監管辦法的基礎上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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