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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市規范非煤礦山開發利用
2018/7/26 10:36:0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一是加大非煤礦山整治。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組織拉網式巡查,對“三道兩旁”已關閉的109家礦山進行巡查,嚴防死灰復燃;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和&ldqu一是加大非煤礦山整治。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組織拉網式巡查,對“三道兩旁”已關閉的109家礦山進行巡查,嚴防死灰復燃;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和“偷采盜采”專項巡查,對關閉的礦區采取斷電、斷水及拆除礦山機械設備等措施,設置禁采與安全警示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打擊“偷采盜采”行為;對可采區、限采區過渡期保留的66家礦山,,切實履行職責,嚴格依法管理,助推“綠色崛起”。
二是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將非煤礦山生態恢復整治列入縣(市、區)黨委政府考評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印發《咸寧市非煤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恢復行動方案》,全面啟動生態礦山、綠色礦業、和諧礦區建設,保留礦山必須嚴格落實“邊開發、邊治理、誰受益、誰恢復”的法定義務,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降低粉塵污染空氣環境,落實企業儲量開發年報網上申報制度,禁止越層、越界、超能開采,,扎實推進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
三是強化巡查督辦落實。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履職,嚴肅問責、依法追責,嚴厲打擊履職不力、玩忽職守的不作為和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亂作為。采取定期督查和隨機巡查的方式,現場辦公,實地糾正,限時整改,并將巡查督辦問題及時通報,編發《非煤礦山綜合整治工作簡報》6期,規范非煤礦山開發治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