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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出臺《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
2018/7/28 10:36:0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7月27日消息,該規劃是《江蘇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形成海洋主體功能區布局的基本依據,是科學開發海洋空間的行動綱領和遠景藍圖。《規劃》分為規劃背景、總體7月27日消息,該規劃是《江蘇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形成海洋主體功能區布局的基本依據,是科學開發海洋空間的行動綱領和遠景藍圖。《規劃》分為規劃背景、總體要求、海洋主體功能區劃分及發展定位、保障措施、規劃實施五章,范圍包括內水和領海在內的江蘇所轄海域。
《規劃》堅持陸海統籌、尊重自然、優化結構、集約開發為原則,明確了推進形成海洋主體功能區的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的海洋空間格局,經濟布局更加集中,資源利用更加高效,生態系統更加穩定,開發秩序更加規范,基本實現沿海人口分布與經濟布局、資源環境相互協調,海洋與陸地協調一致,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規劃主要控制性指標為:到2020年,海洋開發強度控制在0.76%以內,其中,優化開發區域海洋開發強度控制在0.78%以內,重點開發區域海洋開發強度控制在2.76%以內,限制開發區域海洋開發強度控制在0.28%以內;禁止開發區域占規劃海域面積不低于6.29%;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類、二類)比例不低于41%,全省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7%。
《規劃》以沿海15個縣級行政區管理海域為基本單元,確定了海洋主體功能區定位,分別劃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和限制開發區域三種類型。優化開發區域6個,面積共16860.4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面積的53.65%。重點開發區域2個,面積共2941.5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面積的9.36%。限制開發區域7個,面積共9647.9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面積的30.70%。此外,江蘇海域共劃分禁止開發區域6個,包括3個自然保護區;3個領海基點所在島嶼。禁止開發區域面積1976.7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面積的6.29%。